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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(2024)63号
2024-12-27 15:04 阅读人数:1
  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权属证明与继承相关材料,提出申请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,我中心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,具体情况如下表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单位:平方米
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坐  落 权属证明 被继承人 继承人及权利人 登记类型 宗地面积 土地分摊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
1 350525101002GB10444F00060071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6幢一单元1002室

闽(2022)永春县总第0011号

郑宝同 郑明智 陈梅兰 转移登记 34907 20.72 81.38

按份共有情况:郑明智占90%,陈梅兰占10%;

该不动产产权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

2 350525101002GB10444F00050064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5幢一单元1003室

闽(2022)永春县总第0011号

郑宝同 郑明智 陈梅兰 转移登记 34907 32.01 125.71

按份共有情况:郑明智占90%,陈梅兰占10%;

该不动产产权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

3 350525101002GB10444F00050058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5幢一单元903室

闽(2022)永春县总第0011号

郑宝同 郑明智 陈梅兰 转移登记 34907 32.01 125.71

按份共有情况:郑明智占90%,陈梅兰占10%;

该不动产产权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

4 350525101002GB10444F00040095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4幢一单元1503室

闽(2022)永春县总第0011号

郑宝同 郑志生 陈梅兰 转移登记 34907 29.25 114.89

按份共有情况:郑志生占90%,陈梅兰占10%;

该不动产产权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

5 350525101002GB10444F00040094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4幢一单元1502室

闽(2022)永春县总第0011号

郑宝同 郑志生 陈梅兰 转移登记 34907 29.3 115.09

按份共有情况:郑志生占90%,陈梅兰占10%;

该不动产产权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

6 350525101002GB10444F00040023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号4幢一单元303室

闽(2022)永春县总第0011号

郑宝同 郑志生 陈梅兰 转移登记 34907 29.25 114.89

按份共有情况:郑志生占90%,陈梅兰占10%;

该不动产产权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

7 350525115004GB10006F00040337 永春县石鼓镇永桃东路9号4幢二单元806室

永春县城市广场建设项目

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

征协字永城市广场(2015)96号

颜聪棍 周丽兰 转移登记 59004.56 36.28 96.71 该不动产权系通过拆迁安置取得,其中50%系继承所得。

  上述不动产权拟确定给相关继承人,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,公告期内有异议的,向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,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直接进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。

 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  2024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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